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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幸福也是一種悲哀



 


文/吳淡如


 



在對岸進行新書宣傳時,我遇到了某大網站請來的一位教授。



一開口就說:「妳書裡的愛情寫了一夜情、婚外情及同性戀,



妳所定義的愛情太浮濫了,這樣不會誤導讀者嗎?」



第一句話,我就知道她不是來採訪我談新書,而是來和我打辯論賽的。


 



我很有耐心的對她說,這世界上的感情像萬花筒,



我寫的只是對這世界上可能發生的愛情事件,提出我的看法,



我並沒有「鼓勵」人家一夜情、婚外情。她認為我應該嚴正批駁婚外情,以免誤導讀者。



「人一旦愛了,一旦結婚了,就應該一生一世矢志不渝。」她說。


 



無法體諒別人不幸



哇,我個人很佩服她如此堅決。不過,她顯然不知民間疾苦。



「如果不愛了呢?人在年輕時,有些決定是錯的。



很可能他很愛一個人,後來卻發現無法相處。不愛了,怎麼辦?」



她還是堅持:「不可能不愛了,那是因為沒有努力經營愛情。



如果可能不愛,那再換一個人,他也還是可能不愛啊。如果因為不愛就換人來愛,那世界就大亂了。」


 



我說,妳一定不曾體會不愛的痛苦,對吧。



「那麼,如果一個女孩愛上一個人,後來才發現他是個暴力狂或賭鬼,也要愛下去囉?」



她竟說:「那是因為她不懂愛情,才會愛上這種人。這種人本來就不該愛。」



她的字典裡只有應該和不應該,也沒什麼邏輯。



果然,她說她這半輩子只愛過一個人,就是她先生,至今覺得很幸福。


 



我只提醒她,不能因為妳很幸福,就忽視別人的不幸。



不是每個人都跟妳一樣,第一次談戀愛,就碰上適合自己的好人。



我看過不少人,只因自己的生活單純美滿,就對別人的「不得不」失去同理心,



只用該與不該來審定,自以為是最正義凜然的愛情仲裁者。



失去了願意客觀看世界的眼睛,太幸福也是一種悲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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