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唱何需婦隨
文/吳若權
陷入熱戀的第二個月,她決定取消半年前和朋友計畫好的一次旅行。
他卻很堅持地說:「妳去啊!何必為了我而改變計畫呢?」
她的理由是:「當初我並不知道會認識你,現在我和你正處於熱戀期,我捨不得離開你,
即使我和她們去玩,也會在異國的街頭想你,想得心酸,倒不如不去的好。」
沒想到三個星期之後,同樣的問題卻發生在他身上。
他告訴她:「我要一個人去普吉島度假!」他的行程,也是很久之前就計畫好的。
兩者不同的是:他完全沒有想要為了這段感情而放棄旅行。
在他的觀念裡認為:「我一個人去旅行」和「我跟你談戀愛」是毫不相關的兩碼子事;
但是她卻感到非常失落,覺得自己在他心中的價值,居然連五天四夜的普吉島假期都不如。
朋友比他還設想周到,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:「何不邀請她跟你一起去普吉島?」
其實,他不是沒想過,只是覺得沒必要。
夫唱婦隨,是感情模式裡一種很傳統的幸福。
但是,過了熱戀期以後,試問有幾對愛侶真正渴望彼此做得到。
我觀察身邊的親友,能夠天涯相隨的情人真的少之又少。
有些固然是因為工作或生活不允許,但大多數的情侶卻是為了保有自己更多的自由,
而在人生的路上故意找藉口,短暫的分道揚鑣,玩累了再聚首。
心理學家約翰雅各在《有關婚姻的謊言》書中談到:
「體質健全的婚姻,是夫妻雙方能夠有彈性與能力,調整兩個人適當的距離。」
感情真是一門藝術,難就難在所謂「適當的距離」,根本就是「因人而異」。
愛上一個人之前,不妨先觀察彼此理想中的「適當的距離」,
以免在投入感情以後,發現兩人一前一後、一左一右,漸行漸遠,愛得愈久愈寂寞。
如果,對方想要寬闊自由,而你想要分秒相守;不如,換個對象,重新愛過。